据易碳家了解到,就项目类型方面,国家发改委备案的90个项目, 仍以风电和水电项目为主,其中风电项目最多,共30个,占备案项目的三分之一,水电项目共22个,近备案项目的四分之一。
但项目类别逐步呈现多样化,农用沼气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增多,项目数量分别为12个和10个。其他项目类别包括生物质发电项目、瓦斯发电项目、天然气发电项目、油改气发电项目、炭黑尾气发电项目、余热发电项目、LNG冷能空分项目、碳汇造林项目等。
在媒体采访的5家公司中有3家均表示,风电和光伏项目比较受欢迎,风电项目开发相对简单,且体量较大,光伏项目体量虽不大,但额外性较好,价格也略高。
今年,北京和重庆试点将水电项目排除在外,使得CCER采购商对水电类项目更加谨慎。有2家公司表示,此类项目接受度不高,在议价过程中,可能会压低价格。
然而,也不乏一些CCER采购商放眼未来全国统一碳市,对项目类型并无特别偏好,更看重CCER的质量和体量,孔晴熙认为,投入二级市场中的量才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。
对于林业碳汇、农用沼气类项目,虽然具有很高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,但开发难度较大、体量微小,投入二级市场后,对控排企业履约的实际影响并不大。
李佳耘分析,此类项目的价格主要看买家对价值的认可度,现阶段的控排企业还是以履约为目标,更看重CCER的实用性。
就项目类型而言,首批接受减排量备案审核的14个项目均为第三类项目(即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为CDM项目且在联合国CDM EB注册前产生减排量的项目)。王垚认为此类项目为一次性签发,属于现货,且时间期限短,风险相对小些。在CCER交易过程中,与计入周期比较长,分次签发的项目相比,在价格、交易方式以及谈判策略上可能会有不同。
碳排放权交易中的控排企业作为终端买家,对碳资产管理的认识以及在CCER市场中的表现对CCER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。
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,一些控排企业已经开始关注CCER,个别有远见的控排企业开始考虑提前进入CCER市场。
孔晴熙介绍,“目前已有控排企业签订CCER购买合同。”她认为,市场的培育很重要,配额在目前来看还是地方粮票,但CCER从长远来看是全国粮票。在价低的时候买入,可以降低未来的履约成本。